本书从商业法律和社会环境角度出发,系统全面地阐述了美国商法。作者全方位论述了商业道德、社会力量以及法律之间的关系,研究了关于合同、对价、动产、所有权转移和损失风险、可转让票据、担保交易、破产、保险、代理、雇佣等方面的法律原则和理念。其特点是以案说法,深奥的理论阐述与典型的案例分析交替进行,有助于读者深入理解《美国统一商法典》和其他相关法律。 本书适用于经济管理、法学等专业的本科生、研究生和 MBA 学生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。
作 者 简 介
罗纳德 A. 安德森(Ronald A. Anderson)
德雷克塞尔大学(Drexel University)法学和政治学教授,教授过本书涵盖的主题达40年之久。他是国际知名的学者,著有20卷评论《安德森论统一商法典》和许多其他的知名专著。安德森毕业于宾西法尼亚大学并在该校获得博士学位。他是美国律师协会的成员,也是法律社团的积极分子。
伊凡·福克斯(Ivan Fox)
佩斯大学(Pace University)法学教授,著有《Fox-Gearty注册会计师复习课程》一书。他曾为专业团体和银行业团体做过许多有关商法的专题报告。福克斯教授毕业于佩斯大学,并在纽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。他是纽约市律师协会和纽约州律师协会的成员。
戴维 P. 通布伊(David P. Twomey)
波士顿学院(Boston College)卡罗尔管理学校(Carroll School of Management)的法学教授,他对学科的发展具有特殊的兴趣,并担任卡罗尔学校的教育政策委员会主席达三个学期。他是波士顿学院商法系主任。通布伊教授毕业于波士顿学院,在阿默斯特马的萨诸塞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。积累了两年的商业经验后,他进入波士顿学院法律学校并获得博士学位。他是马萨诸塞州、佛罗里达州和联邦律师协会的会员。他是全国知名的劳动争议仲裁员,并被选为全国仲裁学会的会员。他曾被里根总统、布什总统、克林顿总统指定为总统紧急状况委员会(该委员会的职能在于为全国铁路争议提出建议)的成员。他著有大量有关劳动和雇佣法及其他有关商法主题的书籍和文章。
玛丽安娜 M. 詹宁斯(Marianne M. Jennings)
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商学院商业管理系教员,她是研究商业法律和伦理的专家及Joan & David Lincoln应用伦理中心的主任。詹宁斯与律师事务所、商业和专业团体等有很好的交流和沟通,包括戴尔、摩托罗拉、南加州爱迪生、贝尔飞机及其他许多公司。同时,詹宁斯已出版6部书籍,在学术和专业贸易杂志上发表130多篇文章。她对Arizona Republic和Wall Street Journal、Chicago Tribune及其他全国发行的报纸亦有贡献。她还是全国公开广播“ALL THINGS CONSIDERED”节目中有关商业问题的评论家。詹宁斯是12家专业组织的成员,其中,包括亚利桑那州律师协会,她还在4个组织的董事会任职。